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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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2002年1月14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印发忻州市生鲜牛奶滞销临时补贴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忻州市生鲜牛奶滞销临时补贴办法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忻州市生鲜牛奶滞销临时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忻州市生鲜牛奶滞销临时补贴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解决因“三鹿牌”奶粉事件造成全市生鲜牛奶滞销问题,保护奶农的基本利益,减少奶农的经济损失,避免奶牛业大起大落,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奶农损失进行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全市所有奶牛养殖户中产奶牛养殖户(场、小区)。
2、在全市为奶农服务的挤奶站。
二、补贴时间
从2008年9月19日起暂定补贴20天。
三、补贴金额
1、饲养奶牛户补贴:每头产奶奶牛每天补贴15元,用于饲料损失补贴。
2、挤奶站补贴:按奶牛上站挤奶牛头数算,每头每天补1元。用于奶站水、电服务费补贴。
四、资金来源
1、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支出。市级财政补贴每头每天5元,县(市、区)级财政补贴每头每天补11元(含奶站每头每天补贴壹元)。
五、登记办法
奶农产奶奶牛数与奶站上站奶牛数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登记,各奶牛养殖户、挤奶站如实提供产奶牛数与上站挤奶奶牛头数资料,乡(镇)政府、财政局、畜牧局相关人员统计把关核实汇总并张榜公布,由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市、县(市、区)财政局、畜牧局备案。
六、发放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监察、财政、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成立生鲜牛奶滞销临时补贴发放领导组,乡(镇)、村两级负责数字统计核对上报,畜牧部门负责数字的核实并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标准负责资金的拨付,按发放名单直拨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负责采用“一卡通”发放到奶站及奶农手中。监察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的全程监督。
七、责任追究
此次临时补贴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虚报、截留、挪用和克扣奶农补贴的现象要及时查处;奶站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奶站经营资格,并追究奶站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政府工作人员如有失职将依法严肃处理。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市政〔2008〕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评标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评标实施细则
为规范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主要任务
(一)评委会组成: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设二个小组:资格评审组、技术评审组。资格评审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对商务标书进行审议和评分;技术评审组对技术标书进行审议和评分。
1.资格评审组由市房改办、建规委、发改委、国土局、市政局、房产局、物价局等部门和法律专家组成,共7~9人。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企业信誉、资金情况、履约能力、开发业绩)进行评审,验证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是否属实,对商务标书进行审议和评分。
2.技术评审组由技术专家(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组成,由市建规委、人事局、国土局、市政局、房改办提名并经市房委会批准共30人组成专家库,在每次评审时随机抽出5人,负责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二)评委会主要任务:
1.在评标前充分了解和熟悉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内容、评标实施细则;
2.在评标过程中,如需要投标人对其标书做出澄清或解释,可通过招标人指定的联系人向投标人提出要求;
3.按照评标原则、评标实施细则,分别对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标书、技术标书、附件等内容进行审议和评分。
二、评审、评标办法
(一)投票为记名方式。实行一人一票制,票数不得多于投票人数,否则投票作废,重新投票。
(二)评审、评分工作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后,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投标人投交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后,进行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审议和评分。
(三)对同一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该投标人的有效评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有效得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如得分相同,技术标书得分高者中标。
(四)技术标书评标打分原稿需经评审组成员签字,并交招标人存档保存。
三、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资格评审。该项评估由资格评审组进行。
评估标准:
1.主体资格。投标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
2.开发业绩。投标人在过去的三年内累计房地产开发量达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
3.管理能力。投标人确定将持有资质证书等级高且富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管理人员作为招标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成员,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
4.履约能力。如果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记录,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重大违约是指单项合同违约赔偿金超过三百万人民币的违约事件。
5.法律方案。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和条件,资信状况良好,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主要条款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不能更改的条款和条件。
6.企业诚信。如果投标人在过去二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效投诉在2%以下,没有因不诚信行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的,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
7.资金情况。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开发投资总额35%以上的项目资本金,则被认为通过此项评估。
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证明文件,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说明。
以上资格评审内容如有一项没有通过,则不通过资格评审。
(二)技术标书评估,满分为30分。该项评估由技术评审组进行。
评估标准:
1.总平面规划布局,5分。要求总平面规划布局符合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在满足技术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合理优化。
2.环境设计,满分5分。要求小区内部道路、停车、建筑、小品、绿地系统、路灯、消防系统等布局协调优美。
3.建筑立面和空间组织,满分3分。要求建筑立面设计、空间组织有个性特色,并与周边环境协调良好。
4.配套设施齐全,满分3分。要求投标人组团配套设施项目齐全、布置合理。
5.户型和户型组合设计,满分5分。要求投标人户型设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户型组合设计合理优化。
6.结构、建筑、材料品质等设计说明书,满分5分。简单明了。
7.施工组织方案,满分4分。要求投标人建议的施工组织方案体系完善、内容全面、措施可行,符合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要求。
(三)商务标书的评估,满分为70分。该项评估由资格评审组进行。主要评估投标人投交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
各投标人所投报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最高销售价格,投标人有效销售价格评估计算:
SPX =70×〔1-(PX-PM)/PM〕2
其中:SPX为投标人X建议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得分;
PX为投标人X建议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
PM为通过评估的最低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通过以上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个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相加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